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已由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0206-04-01-819716,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5620 万元,工程费用 13008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325平方米,拟扩建厂房总建筑面积约42628.88平方米,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1194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128.66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约1537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500.22平方米 ,建设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 。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及其后续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的全部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地基处理)、给排水、电气(含充电桩、光伏)、暖通、消防、智能化、市政(含综合管线)、绿化、基坑围护、泛光照明(若有)、海绵城市、抗震支架、标识标牌、交通标识、门窗深化、双千兆(有线、无线)弱电系统等】,以及专家论证、海绵专项评价等专项技术服务,配合概算审核、预算编审,施工期间配合,竣工验收、移交及后续配合工作等。本次招标控制价 1895256 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总周期55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进度符合设计进度要求,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 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承担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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