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历史陈列调整布展项目全过程造价(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ZBZAXC-G3001 三、项目概况:
造价主要需求包括但不限于:1.审查展陈深化设计后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2.施工过程中造价管理,审查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工程索赔;3.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进行初审;4.竣工决算初编等。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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