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科技2025年度技术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电力招采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采购,于2025-1-23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hinabidding.com)发布公告。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能源科技/工程公司承接或自有电站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行、检修、事故性抢修及日常维修等所有工作。
项目名称:能源科技2025年度技术辅助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上海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或自有电站服务项目
需求单位:上海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来源:自筹资金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① 所辖区域内新能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风机发电机组等发电及配套设备,升压站内的变压器、开关、互感器、无功补偿装置、储能、GIS 、接地装置等一次设备,保护、测控、监控、通讯等二次设备,消防设施、维保设施、给排水系统等附属设备,综合楼、库房、设备基础、生产生活器具等配套设施,以及升压站内补充电量计量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直流系统、照明系统、设备设施标识、智慧工地AI视频系统等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的所有工作。
② 所辖区域内新能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外的光伏发电设施、风电机组、储能电池舱、变流器、集电线路及杆塔、 电缆、场内道路、设备基础、护坡,以及场内给排水设施、电缆沟或电缆桥架及盖板、工业电视监控系统、隔离围栏、设备设施标识、接地装置等设备维护管理的所有工作。
③ 所辖区域内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行、检修、事故性抢修及日常维修等所有工作。
④ 具体工作内容服从所属生产部门需求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项目服务期:拟定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10日内开始本次服务,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一、一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近18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 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专项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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