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长安街充电街区(一期)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XA-2024038
2、项目名称:东长安街充电街区(一期)EPC总承包
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38台60KW直流快充终端,78台7KW交流充电桩,安装1台800KVA箱式变压器,1台2000KVA箱式变压器及外线供电工程,并安装安防监控、道闸、休息室、照明、标识标牌系统、消防器材等辅助设施。其中,每台箱变外线供电工程包含 600 米以内的工程施工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信用查询: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等同于新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同于新资质通用类专业承包资质)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同于新资质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须提供一年以内任意一个月的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②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6、投标人及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②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1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等同于新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同于新资质通用类专业承包资质)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同于新资质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各方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磋商、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
③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磋商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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